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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璟淳 理事長

 


葉璟淳 理事長

 

十二因緣與三世因果

指導教授:許永昌博士

 

十二因緣又名十二因緣起,是說明有情眾生之生死流轉的過程。緣起是眾緣合和而生起。於佛陀在世間而聽聞佛說十二因緣法,而自行悟道者名為緣覺,或辟支佛。

 

三世因果是指過去世,現在世,未來世。三世因果關係,以時間論述,遠者過去世經千年、百年、十年、一年、一月之久。近者數日、再近者作日,甚至剛剛的前一刻一分。過去世的「善惡、功過」,時間短可以回憶的往事,然而事屬荒遠無法稽考,只能用「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。」來理解前世因的一切。根據《金剛經.能淨業障分第十六》曰:「復次,須菩提!若善男子、善女人,受持讀誦此經,若為人輕賤,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,以今世輕賤故,先世罪業則為消滅,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

 

佛陀再說:「須菩提!世間的若善男善女,受持讀誦此金剛經,本應該為人所恭敬,可是有的不因此受人尊敬,為何反遭受到別人的輕賤?蓋此人必是在於前世,未曾聽此經以前,著以四相被五蘊所蔽,住於『六塵』,以往昔所造諸惡業,理當墮於三惡道中受苦。因今持經之功德,減其罪業,只受被輕賤的微報,免受地獄、餓鬼、畜生等報,並種下了般若種子,將來可證得無上正等正覺[1]。」

 

有關現在世者,指今生今世,乃至若干年前,亦可曰現在「當下」,此時、此刻的起心動念及所作所為,能決定未來世的「富貴、貧賤、壽夭」,故曰「欲知來世果,今生作者是。」如果目前的行為是詐欺、騙財、騙色、走私、毒品或貪圖爆利從事黑心事業等,當然所承受的果報是坐牢或家破人亡。這是《易經》上的「簡易」,很簡單的問題更不必問三世因果,以理推論可了解未來世所結的「果」是什麼?因果報應的遲速如影隨身,有現世報及來世報。因緣之果報,遠在兒孫,近在自身,但願世人深信因果。詩云:「若人有所作,歴經百千劫,因緣際遇時,果報還自受[2]。」

 

儘管無知眾生罪業深重,只要心中有個悔過的「懺」字,何愁滿天罪山,《懺悔文》曰:「往昔所造諸惡業,皆由無始貪瞋痴,從身語意之所生,我今佛前皆懺悔。」又曰「罪從心起將心懺,心若滅時罪亦滅,心滅罪亡兩俱空,是則名為眞懺悔。」《華嚴經.十地品》曰:「世界虛妄,但是一心作。」是故萬法唯心造,萬法唯心滅。

 

未來世者,快者是指現在的下一刻,慢者要等千年、百年、十年、一年、一月或幾天之後;近者,下一個時辰,甚至下一分一秒即是未來世。《佛經》常說:「諸法因緣生,諸法因緣滅。」有因必有果,豈知菩薩畏因,眾生畏果。種善因,得善果;種惡因,得惡果;種佛因,得佛果。換個角度而言,人類的富貴貧賤,幸福與痛苦並不是由神明的權力控制主宰,而是由因果來決定,所以說幸與不幸皆由自己而定。

 

假使這個社會每一個人都有道德觀念,因果報應,隨時隨地謹慎自己的行為,必定勝過有形法律的約束,相信國家社會自然能邁向祥和康莊境界。對於十二因緣與三世因果,其詳明如表所示。

 

十二因緣與三世因果表
1. 無明 過去世之貪瞋與煩惱 過去所作二因
2. 行 過去世之善惡行為
3. 識 過去世之因入胎之一念 現在所受五果
4. 名色 有胎形但六根未具足
5. 六入 胎中所完具六根
6. 觸 出胎後根塵之觸境
7. 受 一生所領受苦樂的塵境
8. 愛 生起貪愛五欲之心 現在所作三因
9. 取 取著心
10. 有 現在有愛取之因造成未來果報
11. 生 依現在之業再受未來五蘊之身 未來所受二果
12. 老死 未來之身漸老而死


[1]陳高昂譯《金剛經》台北市:天華,1982,p78。
[2]許永昌《白話天文理數》,台北市:百觀,1998,p98。